印第安納州密歇根電力公司對1.3GW可再生能源項目進行招標2022-03-17 15:48瀏覽數(shù):7次
印第安納州密歇根電力公司(I&M)是一家美國電力公司(AEP),該公司已發(fā)布了一份關于發(fā)電量約為800 MW風能和500 MW太陽能的設施的招標書(RFP)。 I&M的招標為私營部門開發(fā)商提供了提出最佳且最具成本效益的項目的機會,以便為I&M的多樣化發(fā)電機組添加重要的可再生能源。I&M目前運營五座太陽能發(fā)電廠,并從四座印第安納風力發(fā)電廠購買電力。在2021,超過80%的能量I和M產生的是無排放的。 本RFP中尋求的資源與I&M為下一個明天計劃提供的動力一致。I&M的綜合資源計劃中描述了為下一個明天供電,該計劃于2022年初提交給印第安納州和密歇根州的州公用事業(yè)監(jiān)管委員會。I&M預計,部分新可再生能源最早將于2024年底上線,1300兆瓦的全部可再生能源最早將于2025年底上線。 I&M負責監(jiān)管和財務的副總裁戴夫·盧卡斯(Dave Lucas)表示:“本RFP旨在為合格的開發(fā)商提供機會,提出可用于服務印第安納州-密歇根州電力客戶的風能和太陽能項目。這些新資源將與I&M現(xiàn)有的發(fā)電相結合,提供更加多樣化和靈活的發(fā)電組合,隨著時間的推移,將穩(wěn)定能源成本,刺激經濟增長,減少排放,并利用新技術?!?/span> 印第安納州密歇根州電力公司的RFP是開放的、非歧視性的,投標人有機會提交包含電池存儲、新興技術和其他資源的建議書,以補充投資組合,并提供最佳性能和經濟性。 I&M傾向于為印第安納州和/或密歇根州提供經濟效益,并鼓勵在可行的情況下使用當?shù)刭Y源的項目。RFP還呼吁中標人盡合理努力,利用小型和多樣化的供應商作為工程分包商。 RFP要求在印第安納州和/或密歇根州開展太陽能項目,而風能項目——需要大量土地——可以在這些州以及伊利諾伊州或俄亥俄州開展。 投標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21日。I&M計劃在2022年底前與成功的開發(fā)商簽訂合同。選定的資源將提交給印第安納州和密歇根州的州監(jiān)管委員會審批。 I&M已聘請Charles River Associates擔任RFP的獨立監(jiān)督者,并將代表客戶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團體的意見納入競爭性采購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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