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利新能光伏#1、#2、#3輸變電工程330kV送出線路工程核準的批復2025-05-26 12:40來源:gessey瀏覽數:153次
5月21日,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發(fā)展改革委發(fā)布關于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300萬千瓦光伏基地項目永利新能光伏#1、#2、#3輸變電工程330kV送出線路工程核準的批復。文件指出,項目新建180.17公里330kV線路(1×76.77km+2×51.7km),起點永利新能光伏1號、2號、3號330kV升壓站,終點甘塘750kV變電站。 原文如下: 自治區(qū)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300萬千瓦光伏基地項目 永利新能光伏#1、#2、#3輸變電工程330kV送出線路工程核準的批復 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: 報來《關于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300萬千瓦光伏基地項目永利新能光伏#1、#2、#3輸變電工程330kV送出線路工程核準的請示》(永利中衛(wèi)發(fā)〔2025〕144號)及相關材料收悉。經研究,現將有關核準事項批復如下: 一、為滿足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300萬千瓦光伏基地項目接入需要,現同意建設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300萬千瓦光伏基地項目永利新能光伏#1、#2、#3輸變電工程330kV送出線路工程(項目代碼:2505-640502-04-05-414681),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負責項目投資、建設、經營。 二、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新建180.17公里330kV線路(1×76.77km+2×51.7km),起點永利新能光伏1號、2號、3號330kV升壓站,終點甘塘750kV變電站。 三、建設地點 項目線路途徑中衛(wèi)市沙坡頭區(qū)。 四、項目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30573萬元。其中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20%,由項目建設單位自有資金出資,其余部分申請貸款解決。 五、按照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文件是《項目核準報告》、自治區(qū)自然資源廳《關于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300萬千瓦光伏基地項目330kV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預審意見》(寧自然資預審字〔2025〕22號)、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》(用字第6405002025XS0003521號)、《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300萬千瓦光伏基地項目接入系統(tǒng)設計評審意見的通知》(寧電發(fā)展〔2025〕59號)、沿線路徑協(xié)議和《寧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容缺辦理承諾函》。 六、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(guī)定的建設地點、建設規(guī)模、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,請按照《企業(yè)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及時提出變更申請,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,做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。 七、請寧夏電投永利(中衛(wèi))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前,依據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辦理安全生產、環(huán)評等相關手續(xù),手續(xù)不全,不得開工建設。在項目建設過程中,要嚴格執(zhí)行各項安全規(guī)定,減少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影響。 八、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,自文件發(fā)布之日起計算。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的項目,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天前向我委申請延期。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,或雖提出延期但未獲批的,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。 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發(fā)展改革委 2025年5月21日 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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