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基擬變更寧夏3GW電池項目11億元資金用于蕪湖(二期)15GW組件項目2023-05-06 11:47來源:gessey瀏覽數(shù):229次
5月6日,隆基發(fā)布公告稱,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,根據(jù)戰(zhàn)略規(guī)劃和經營需要,公司擬將原計劃投入2021年度可轉債募投項目一一寧夏樂葉年產5GW單晶高效電池項目(一期3GW)建設的募集資金108,000萬元,變更用于投資建設蕪湖(二期)年產15GW單晶組件項目。本次涉及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的金額占2021年度可轉債募集資金凈額的比例為15.51%。本次募集資金變更不構成關聯(lián)交易。 原募投項目寧夏樂葉年產5GW單晶高效電池項目(一期3GW)計劃投資總額124,770.00萬元,其中固定資產投資113,689.00萬元,流動資金投入11,081.00萬元,擬以募集資金投入108,000萬元,預計財務內部收益率約25.19%,項目實施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寧夏隆基樂葉科技有限公司。 原項目擬通過租賃廠房及配套建筑設施,購置安裝滿足年產3GW高效單晶電池的設備,建設整體周期計劃約22個月(含租賃廠房建設周期)。截至本公告日,該項目募集資金尚未投入。 根據(jù)戰(zhàn)略發(fā)展和經營計劃需要,公司近年來加大了對于電池組件產能環(huán)節(jié)的擴產力度,計劃于2023年底,電池產能達到110GW,組件產能達到130GW。經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,公司將西咸樂葉高效單晶電池產能由15GW變更為29GW(詳見公司2023年1月11日披露的相關公告);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23年第四次會議批準,公司將在鄂爾多斯投資建設30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(詳見公司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相關公告)。 一方面,由于寧夏樂葉年產5GW單晶高效電池項目(一期3GW)擬租賃廠房建設進度不達預期,無法滿足公司生產所需條件,另一方面,上述已公布的電池產能項目規(guī)劃可滿足2023年底產能建設目標,為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,公司擬將原有電池項目的募集資金使用方向調整至組件項目,以更好的滿足2023年底組件產能目標。 蕪湖(二期)年產15GW單晶組件項目由公司全資子公司蕪湖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蕪湖光伏科技”)具體實施,建設地點位于安徽省蕪湖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沈巷片區(qū)皖興路以北,和諧大道以西。蕪湖光伏科技擬租賃廠房和配套設施,實施二次裝配及安裝工程,投入組件生產設備和工器具,形成年產15GW高效單晶組件產能。預計2024年二季度開始投產,2024年末達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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